人类遗传资源审批备案流程的SOP
一、目的
规范本中心临床试验样本采集、保藏、利用、出口,保障临床试验顺利开展,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,符合科技部人类遗传资料管理要求。
二、范围
适用于本中心的合作方中有外资背景,或涉及采集、保藏、利用、对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,本中心为参与单位的临床试验项目。
三、规程
1. 机构办公室仅在临床试验项目取得我院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批件后,方承接申办者办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遗传办)承诺书的办理申请;
2. 分中心承诺书办理流程:
2.1 机构办公室预审:以邮件形式
申办者向机构提出办理人类遗传资源审批申请事项时,需发送以下文件电子版至机构办公室邮箱:
《临床试验人类遗传资源审批申请表》
《人类遗传资源审批申请书/备案信息表》
组长单位伦理批件
本中心伦理批件
临床试验批件、通知书或备案公布材料
国际合作协议文本(如涉及,应提供)
需要本单位盖章的合作单位签章/承诺书
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
2.2 递交文件,申请签章:
预审完成后,递交完整纸质资料递交至机构办公室,申请合作单位签章/承诺书。
2.3 签章发放:纸质资料递交后七个工作日内,领取分中心承诺书。
2.4 遗传审批件备案:申办者应在获得行政审批批准文件后,将《审批决定书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及时交予机构办公室和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。
3. 其他要求:
3.1 无遗传资源批件/备案文件或未取得本中心承诺书不得启动临床试验;
3.2 试验期间不得开展超出批准范围内的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、转运、检测和出口工作。
四、附件
附件1:临床试验人类遗传资源审批申请表(JG-SOP-C-029-FJ01)/filedownload/799706
2024-04-01 15:3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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